生效日期:2026年4月15日 | 版本号:V1.0
甲方(服务提供方/开发者):义乌噢欧进出口有限公司
系统域名:maizizi.silubaba.com.cn
乙方(服务使用方):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每位职工均独立享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权限,同时独立承担相应义务)
乙方所属企业: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作为麦滋滋进销存ERP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的独立开发者和服务提供方,乙方作为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的全体职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权责对等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开发运营的本系统相关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本系统使用服务的核心约定,取代双方此前就本系统使用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乙方每位职工使用本系统,即视为其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独立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1.1 甲方为乙方(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职工)提供本系统的合法使用权限,乙方每位职工可根据其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使用本系统对应功能(具体权限由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统一分配和管理),本系统全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管理功能:公司管理、商铺管理、仓库管理、商品档案、客户列表、供应商管理;
(2)进销存业务功能:采购、货物欠帐、入库、出库、退货、调拨、欠款记账、收款登记、欠款短信、库存列表、数据统计;
(3)系统管理功能:用户管理、角色管理、部门管理、岗位管理、菜单管理、字典管理、参数设置、操作日志、表单构建、系统接口、代码生成、数据监控、缓存监控、服务监控;
(4)办公管理功能:考勤管理、工资管理、流程审批、通知公告、通知中心、知识文档、文档分类、会议管理、办公物品、节假日、规章制度、员工档案、员工分类、合同管理、用户操作日记、定时任务、短信设置、打印布局。
1.2 甲方负责本系统的技术维护、故障排查、版本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不可抗力、乙方职工操作不当、第三方攻击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故障除外);甲方为乙方(通过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指定对接人)提供基础的系统使用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合理技术问题。
1.3 乙方职工使用本系统产生的所有业务数据、个人信息,所有权归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由该公司自主管理。甲方仅提供数据存储、备份、查询、统计等技术服务,不干预乙方所属企业的业务运营和数据管理,不泄露、篡改、滥用任何相关数据。
1.4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为乙方所属企业或乙方职工提供的定制化开发、个性化修改等增值服务,若有此类需求,由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系统服务,向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收取服务费用(如有);有权对乙方职工的系统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乙方职工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的,有权制止、暂停服务或终止协议。
2. 负责本系统的技术开发、维护、更新,确保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乙方职工的个人信息和乙方所属企业的业务数据安全(具体保护措施详见本系统隐私政策)。
3. 为乙方提供基础的系统使用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乙方所属企业指定对接人,及时响应乙方职工的合理技术咨询和故障反馈,一般问题在24小时内响应,重大故障在48小时内排查修复(不可抗力除外)。
4. 不得干预乙方所属企业的正常业务运营,不得泄露、篡改、滥用乙方职工的个人信息和乙方所属企业的业务数据(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除外);不得擅自停止提供服务(本协议约定的情形除外)。
5. 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技术升级,对本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和调整,调整前应提前7日通过系统通知、邮件等方式告知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由其转达乙方全体职工,若调整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应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1. 乙方每位职工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所属企业分配的权限,使用本系统相关功能,享受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有权通过所属企业指定对接人,对本系统的功能、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建议。
2. 乙方每位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本系统,不得利用本系统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乙方所属企业商业秘密、他人信息、传播违法内容、恶意攻击系统、盗用他人账号、篡改系统数据等,若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该职工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所属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双方违约责任。
3. 乙方每位职工负责自身操作产生的业务数据的录入、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因自身操作不当、账号泄露、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数据丢失、泄露或错误,由该职工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所属企业或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每位职工应妥善保管本系统账号、密码等信息,不得转借、泄露给第三方(包括非乙方职工),若因账号泄露、转借导致的损失,由该职工自行承担,给乙方所属企业或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发现账号异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所属企业对接人及甲方,配合排查处理。
5. 配合甲方的合理监督和管理,按照所属企业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甲方解决系统故障、履行协议义务;配合所属企业完成系统使用培训、权限调整等相关工作。
6. 不得对本系统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破解、修改,不得擅自搭建本系统的镜像服务,不得复制、传播本系统的源代码、软件程序等相关内容,若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该职工及乙方所属企业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7. 乙方所属企业应履行管理职责,组织职工学习本协议及系统使用规范,监督职工规范使用本系统,及时传达甲方的系统更新、故障通知等相关信息,协调处理职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系统服务(不可抗力除外),导致乙方职工无法正常使用系统的,甲方应及时排查修复;若逾期未修复,乙方所属企业有权要求甲方减免相应服务费用(如有),若造成乙方所属企业或职工重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已收取服务费用的3倍)。
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篡改、滥用乙方职工的个人信息或乙方所属企业的业务数据,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所属企业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如有)。
5.3 若乙方职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存在违法违规使用系统、泄露账号信息、篡改系统数据等行为,甲方有权暂停服务、终止协议,且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如有);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该职工及乙方所属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5.4 乙方所属企业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职工违规使用系统等,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服务、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所属企业承担,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5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若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协议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地震、火灾、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政策调整、网络中断、黑客攻击、电力中断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商后续事宜(如延长服务期限、解除协议等)。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盖章确认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每位职工均受本协议约束。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与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3 乙方每位职工使用本系统,即视为其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及本系统隐私政策,本协议与隐私政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8.4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噢欧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
8.5 双方的联系信息以本协议首部约定为准,若一方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无法送达、沟通延误等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8.6 乙方职工离职的,本协议中约定的该职工的权利义务自动终止,但其在职期间因违反本协议约定产生的责任,仍由该职工及乙方所属企业承担。
甲方:义乌噢欧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奥斯曼托合荪
日期:2026年_1_月_6日
乙方代表: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阿卜来提·麦麦提
日期:2026年_1_月_6日
备注: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应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全体职工,确保每位职工知晓并遵守。
开发运营方(甲方):义乌噢欧进出口有限公司 | 系统域名:maizizi.silubaba.com.cn
服务使用方(乙方):新疆麦滋滋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职工
本软件使用服务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噢欧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
生效日期:2026年4月15日 | 版本号:V1.0